

8月27日,广西一名地级市市长官宣被查,引发社会关注。当天下午,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引述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:梧州市委副书记、市长李振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目前正接受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
简历显示:李振品,男,壮族,1969年11月生,广西马山人,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92年7月参加工作,华中理工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毕业,在职研究生学历,经济学学士,助理研究员。
早年,李振品曾先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研究室、自治区计委等单位工作,2002年调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,历任综合一处副处长、综合二处副处长、秘书处处长、文电处处长、综合一处处长等职。2013年,李振品调任玉林市副市长,跻身副厅级干部之列。2018年,他任来宾市委常委、宣传部部长,后兼任忻城县委书记,2021年任来宾市委常委、常务副市长。
2023年5月,李振品调任梧州市委副书记,同年8月当选梧州市市长。然而,任职仅两年多,他便在市长任上被查。值得注意的是,7月18日,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,根据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,近日,中央第十三巡视组巡视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作动员会召开。中央巡视组将紧盯权力和责任,紧盯“一把手”和领导班子,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,着力查找政治偏差,推动解决突出问题。
在巡视组进驻广西后,李振品仍有公开活动。据“梧州发布”消息,7月16日,梧州市委副书记、市长李振品深入城区检查督导涉重金属、畜禽污染和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。
就在上个月,梧州市委原常委、秘书长韦彦,才刚刚因严重违纪违法被通报“双开”。经查,韦彦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对党不忠诚不老实,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,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,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,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;违反组织原则,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,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;私欲膨胀、唯利是图,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,大搞权钱交易,利用职务便利,在工程项目承揽、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利,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韦彦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,决定给予韦彦开除党籍处分;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;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资料来源: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等
来源:中国青年报客户端
启远网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